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产品介绍

核电被动防火保护产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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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缆及电缆桥架防火包覆装置(带通风口)
电缆及电缆桥架防火包覆装置(带通风口)
  • 电缆和电缆桥架的各类防火保护装置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:


    · 属于安全重要非安全级;

    · 采购和施工的质保等级为QA3级;

    · 在经受极限安全地震动(SL-2)载荷作用下应保持完整性,此完整性定义为装置在地震事故下不跌落,从而影响附近安全相关设备执行安全功能。

    · 运行期间需进行定期目视检查。

    · 至少2h的耐火极限,厚度不宜超过76mm。

    · 具有优良的弯曲性:在最小电缆直径及包覆厚度上,包覆层无裂纹出现。

    · 整个保护装置每平方米最大的重量应低于16kg;

    · 在寿期内的正常运行条件下保持稳定;

    · 防火装置必须能通过胶粘附于钢,镀锌钢和混凝土等基底上;

    · 防火保护装置的外表面(覆层)应光滑,可进行清洗,并可去污,且其外表面应不易被刮破。

    · 防火保护装置中的有机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辐照性能,辐照后不能降低防火保护装置的耐火极限的要求。

    · 设计寿命为60年。